声明人:马俊生
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期间,在邪恶的逼迫下所签的名及所按的手印全部作废。永远跟随师父,坚定的维护大法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5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1/13446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