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潘连喜
以前由于受本地610逼迫,我写了对不起大法、对不起师父的“保证书”。严正声明:此“保证书”作废。弥补过错,坚修大法到底,勇猛精進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7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1/13446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