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齐振春
99年邪恶迫害大法时我也被毒害,做了对不起大法的事,在此严正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彌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跟师尊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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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7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2/1345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