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贤芝 今年3月6日我因发真相资料,被举报,被非法抓進拘留所一个星期,配合了邪恶,签了名。6月22日,新换来的派出所所长,又搞什么所谓的“回访”,对我進行非法干扰。6月30日,我所在的居委会也来非法干扰,要我选择“是要党,还是炼功”?我说“要炼法轮功”,把我2005年写的“退党申请”给它们,它们不要。7月2日,它们拿来了它们拟定的所谓“劝退文件”要我签字,我签了名。这下麻烦可大了,什么区组织部、纪检来陆续找我,我也签了名。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7月28日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