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艳华、张树荣
7.20以后,由于怕心写了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。在同修的帮助下,认识到错了。严正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4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4/13473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