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单玉明、聂丽娟
由于自己学法不扎实,有怕心,在邪恶的不断施压下,违心的写了“保证书”。严正声明: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语言和文字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弥补过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7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4/13473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