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双全
我烧过师父的讲法带和师父的法像。我声明: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现在开始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洗刷污点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7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5/1348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