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金秀琴、马菊兰
本人由于做了违背大法和背叛师父的事,铸成了大错,实感痛心。特此声明: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努力做好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跟随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6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6/13487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