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小存
2003年3月15日至2004年8月2日我被非法劳教期间,我所写的一切“认识”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6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6/13487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