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春枝
我以前所写、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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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7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6/13487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