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秀凤
由于学法不深,我做了一些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事。严正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做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我会信师信法,加倍弥补过错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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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7/1348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