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吕俊英
在恶党的威逼下,做了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,特此声明作废。从此以后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11/13529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