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裴淑青
99年7.20以后,由于受到邪恶的干扰,做了一些对大法不敬的事。在此声明: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11/13529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