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常鸿树
我过去毁过大法的书和磁带,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。特此郑重声明: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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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11/13529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