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方秀兰
99年7.20以后,我被迫所写的“保证书”及所做的对不起大法的事情,现在声明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洗刷污点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12/13538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