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韩国成
我自从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。99年邪党迫害,我被迫放弃修炼。严正声明:过去所说、所写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话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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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13/13543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