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秀菊
我曾经在邪党的压力面前写过“保证书”,过后后悔不已。严正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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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13/13543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