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董永春、李桂兰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14/1355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