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茂原、付永、张联福、刘国福
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紧跟正法進程,加倍弥补过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15/13556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