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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杨立芳 我在1999年“7.20”以后的几个月里,因法理不明,对大法犯了错误。在高压下,居委会的人天天来家要大法书,我在不愿意的情况下把大法书交了。后来派出所又让我写不炼功的“保证”,我虽然没写“保证”,但还是配合了邪恶,写了一个对法轮功的认识。这是我修炼路上的污点。严正声明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以后一定按照大法的要求做好三件事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徒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8月1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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