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娄婷婷
在邪恶高压迫害下,由于有怕心,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。严正声明: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我一定严格用大法标准要求自己,做好三件事,做个合格的大法小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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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6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17/13572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