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姜风芹
在邪恶的威逼下,2005年10月25日在公安分局,我写过“不学法轮大法”的悔过书。现在严正声明:我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洗涮污点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19/13586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