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庹昌会
我于99年3月得法,受益很多。恶党开始残酷的迫害后,在高压强迫下,我写了“悔过书、保证书”。声明:我写的“悔过书、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助师正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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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5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20/1359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