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长荣、王兴爱、李万珍 在邪恶的高压逼迫下,我们违心的说了并写了一些“保证不修炼法轮功”的保证,事后痛悔不已。在此我们严正声明:所说、所写的这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论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,坚修大法、坚信师父,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7月13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