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雪梅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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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21/13601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