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何玉华
我有一年多,進了其它法门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声明作废。今后一定走师父安排的修炼路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21/13601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