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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高瑞琴、何生发、李彩云、黄致贤 我们四人都是99年7.20以前得法的。在街道集体洪法时,曾被当地邪恶便衣登记了姓名、住址。7.20后被恶警强迫叫到派出所、洗脑班,胁迫我们写“悔过、保证”、签名、盖指印和手印。严正声明:我们以前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6月1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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