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付丽宏
本人于6月19日被非法抓,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,后家人为本人办理“取保候审”,我在被放出来时,在“取保候审单”上签了名字。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22/13610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