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爱民
99年7.20的时候,我写过“不炼大法”的保证。现在我郑重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做的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做好三件事,洗涮污点,以法为师,坚修大法心不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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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22/13610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