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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张霞

    99年7.20之后去过北京,被恶警的伪善欺骗,说出过姓名、住址。回到当地,在高压下给邪党政府写过“保证”。2002年,在女子劳教所遭受三年迫害,在恶警们的残酷高压下写下“悔过书、揭批、四不”,参加过给人洗脑的坏事,还顺从邪恶的非法劳教,参加每周的升血旗、节假日搞的文艺活动、照象等。做了对不起师父的可耻之事,给大法抹了黑。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走师父安排的路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8月1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23/13617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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