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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何迎春 我98年得法。7.20后,听信了电视上说的谎话,我把师父的书扔了,可是扔完了我还是想看,一看就有不好的东西总来干扰我,让我看不了书,我就又扔了一本。后来,因我没有保护好书,大女儿把书烧了。今后,做好三件事,跟上师父正法進程。声明:我以前说过、写过、做过的对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一切全部作废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8月1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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