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宝芹
我是九九年七。二○以前有缘得法,由于邪恶共产党打压迫害法轮大法,当时在强迫下写了“保证书”,在迫害下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特此声明。洗刷污点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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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7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23/1361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