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洪波
在7.20事件期间,由于我学法不深,向恶党写下“保证书”“决不去北京正法”,以前所言全部作废。绝对相信法轮大法好,支持法轮大法,弥补过错,我决心助师正法,同恩师回家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7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23/1361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