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洪全
我被非法绑架后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对师父、对大法、对同修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抓紧学法,做好三件事,弥补一切过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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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23/1361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