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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毕洁琼 我是在四~五岁的时候跟妈妈得法,那时虽然不懂事,可是知道大法好。在我上一年级的时候,中国邪党迫害法轮功,我受到学校压力,上去签了对不起大法的名字。现在我有时跟妈妈学法,使我明白了我签的名是错误的,给大法造成了损失。我现在严正声明以前所做、所写的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按照师父的要求去做,做个合格的大法小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8月1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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