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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淑艳 1.因为怕心,99年“7.20”以后把师父法像烧了。2.邪恶非法抄家时,恶人抄走师父讲法录音带和炼功带时,我配合邪恶签了字。3.由于疑心,把讲真相的不修炼的人供了出来。4.邪恶非法抓捕时,在“取保候审单”上签了字。这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严正声明作废。今后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8月1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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