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翠英
99年7月邪恶迫害大法时,由于害怕,我口头上答应了邪恶“不炼功”的条件。严正声明:当时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话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,好好学法,努力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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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24/1362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