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秀兰
99年7月20日,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下,我说了不符合大法的话,现声明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坚信师父,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24/1362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