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俭峰
以前所写、所说、所做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信师、信法,加倍弥补过错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24/1362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