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淑清
99年7.20之后,在压力下违心的写过“保证书”等,有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。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25/1363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