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喜琴
我是96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。7.20以后,当地基层邪党徒强迫写“保证书”,我被迫写了“保证不炼”。给自己修炼路上留下污点。声明:我写的“保证”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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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25/1363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