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朱美芳
所写“保证书”和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紧跟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不辜负师父的慈悲救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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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25/1363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