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影
在高压迫害下,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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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25/1363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