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蒋淑华
以前在邪恶迫害下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和所写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我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25/1363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