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淑芹、赵凤霞
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尽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25/1363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