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温李娥
我是1999年4月得法的。由于99年7月22日以后铺天盖地的中共恶党的迫害,对大法不大理解,学法又不深,所以对大法有不敬的言行,现声明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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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26/13644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