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纪秀兰
我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期间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以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26/13644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