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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赖伟英 我是1998年12月得法的。得法前本人被恶人、邪教伤害,到处求人,花了不少钱也无济于事,我站不住、坐不下、躺不了,经常用桃树冲开水与白酒送下,暂解燃眉之急,由于喝的过量,不但无效,而且症状更加严重,可以讲是等死;后听说李老师的大法很神奇,我听了师尊讲法带后,头也不晕了,千言万语也无法感谢师尊大恩大德。99年7.20中共开始非法迫害法轮功,我在家修炼,被坏人告到派出所,它们来了四人要我交出法轮功书,我便将书和讲法带交出来。来人还要我写“保证书”,“不炼法轮功”,我写了“不炼了”。现在,认识到这是等于承认迫害,配合了邪恶,是对师尊最大的不敬。在此声明:我过去所写、所做的有违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跟随师尊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7月3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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