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郝广珍
99年7.20以后,我烧掉很多大法书,犯下了大罪,追悔莫及。我声明: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在证实大法的路上更加正念正行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精進实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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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7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27/13644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