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洪义
我被共产邪党迫害,说了和做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事。今天特此声明,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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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5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27/136442.html